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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13 来源: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足彩胜负14场印发足彩胜负14场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朝编〔2019〕39号),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全额)。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域内科技资源整合利用与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动区域内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区域内科技咨询、宣传与培训服务工作。协助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开展区域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等相关工作。

根据《中共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足彩胜负14场调整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机构、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朝编〔2023〕29号),将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属的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朝阳园党工委、朝阳园管委会所属的朝阳园服务中心整合,重新组建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调整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朝阳园党工委、朝阳园管委会(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全额)。主要职责是:协助推进高新技术、数字经济、高精尖等产业促进和重大项目挖潜、引进、培育、服务工作,推进应用场景、产业特色园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监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宣传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协助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利用和数字化应用等工作。负责园区重点企业及楼宇走访工作,协助开展协同创新、科技孵化、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工作。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和科普政策的宣传、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引导、政策咨询、政策培训、人才服务和宣传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国际国内会展活动等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协助开展园区党群阵地运营管理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6人,实际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85.2万元,比上年增加6.71万元,增长1.2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8.81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增长0.36%。

1.财政拨款收入158.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4.06万元,比上年增加11.97万元,增长7.87%,其中:基本支出14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84%;项目支出16.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81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增长0.3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9%;科学技术支出13.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万元,咱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4%;卫生健康支出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6.8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95万元,增长9.44%。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23.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94万元,增长9.6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等。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0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相对持平。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8.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相对持平。主要用于运营保障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3万元,下降14.2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4.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3万元,下降14.2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6万元,下降12.5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6万元,下降12.5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7.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5万元减少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5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2023-110003-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2.11000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